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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六安金寨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公务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0:07:5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

2024年度金寨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配齐配强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经县委编委同意,金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决定开展2024年度金寨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面向乡镇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含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乡镇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及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县内公开选调已办理调动人员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在现单位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乡镇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12日在金寨先锋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金寨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西五楼527室)。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双面打印);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金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
 
(四)考试
 
考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2024年6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依次以具有纪检监察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者、学历较高者、工作年限较长者、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较多者优先。
 
考察期间,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还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报金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在金寨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职位内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3.试用期。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面向县直单位选调职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面向乡镇机关选调职位,编制和人事关系暂保留在原乡镇,试用期两年,试用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日常管理考核由选调单位负责,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现岗位工作的,再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面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本公告由金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此次选调录用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从录用之日起算。
 
咨询电话:0564-7356225/7356300
 
监督电话:0564-7356315
 
金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